環保部2013年度重金屬污染考核結果:北京等6個省(市)為優秀
近日,環保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對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表明,北京、江蘇、山東、浙江、天津、遼寧6個省、直轄市為優秀。
總的看來,各地區遵循“控新治舊、削減存量”的基本思路,以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為抓手,采取積極措施,扎實推進《規劃》實施。2013年基本實現《規劃》考核目標。根據2013年考核結果,上海、黑龍江、重慶、山西、內蒙古、安徽、四川、河南、福建、江西、云南、廣東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良好,廣西、吉林、海南、甘肅、寧夏、陜西、湖北、河北、湖南、青海、新疆、貴州12個省、自治區為合格。截至2013年底,全國5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國共淘汰涉重金屬企業4000余家,淘汰銅冶煉204萬噸、鉛冶煉296萬噸、鋅冶煉85萬噸、制革2580萬標張、鉛蓄電池5800萬千伏安時。
盡管《規劃》實施總體進展情況較好,但仍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規劃》實施明顯存在“前松后緊”的問題,部分地區“十二五”前期目標過于寬松加劇了后兩年的工作難度,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內蒙古、湖南、貴州、陜西和云南按期完成《規劃》目標存在較大困難。
二是新增排放壓力大,有色冶煉、鉛蓄電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屬產業產品產量增長較快,今后兩年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難度大。
三是重點項目實施進度滯后。重金屬污染治理主要依賴國家投入,地方投入嚴重不足,《規劃》重點項目完成56.1%,但工程量大、實施周期長的污染源治理類和歷史遺留類項目完成率僅為40%和16%,2013年仍有大批項目尚未啟動或尚未開展實質性工作。
四是歷史遺留問題突出的地區環境質量仍然較差,重點企業監測達標率仍然較低,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
為進一步推進規劃實施,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環保部已將《規劃》實施2013年度考核結果及存在問題通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并要求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暫停涉及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將2013年度的考核結果作為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內蒙古、湖南、四川、陜西適當扣減2014年度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下一步,國務院有關部門將繼續嚴格責任考核,加強涉重金屬行業管理,落實資金投入,加快重點項目實施進度,以中期調整后的4440家《規劃》重點企業為重點,嚴格環境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懲治涉重金屬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確保2015年年底完成《規劃》目標。
文章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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