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典型案例通報(二十四)丨湖北荊門市磷化工企業敷衍整改 環境污染問題十分突出
一、有關情況
2017年4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向湖北省反饋指出:磷化工無序發展加重長江總磷污染,一些磷化工企業生產廢水偷排、超標排放,磷石膏渣場和尾礦庫防洪、防滲設施不完善等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為此,湖北省整改方案要求,著力加強長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庫的污染綜合防治,持續推進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總磷污染治理;加強磷石膏渣場和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督促落實磷石膏渣場和尾礦庫防滲、截洪和排洪措施;嚴禁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銨等產能過剩行業和重污染產業違規新增產能。
荊門市位于長江湖北段最大支流漢江沿岸,是湖北省磷化工產業主要聚集地之一。該市整改方案也明確,對重點區域化工企業開展專項整治,推動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嚴控新批化肥項目,逐步提升漢江及主要支流的水環境質量。
2017年12月,荊門市上報磷化工污染整治相關任務均已完成整改。
二、主要問題
(一)推卸整改主體責任,整改進度嚴重滯后
2017年以來,荊門市黨委、政府從未研究部署過磷化工企業污染整治工作,以磷化工企業主要集中在下轄的鐘祥市為由,將整改責任直接下壓至縣級政府,再無督辦跟進,直至2018年9月“回頭看”進駐前夕,才以荊門市工業經濟領導小組名義印發《荊門市磷化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鐘祥市在推進磷化工相關整治工作上等待觀望,直至2018年7月督察反饋一年多后,才制定發布相關方案,啟動整改工作。由于荊門市、縣兩級政府敷衍整改,不作為、慢作為,導致全市磷化工企業污染整改工作嚴重滯后。但2017年12月,荊門市及下屬縣(市)政府卻層層上報,聲稱整改任務已經完成。
(二)頂風而上違規審批,與整改要求背道而馳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已對湖北省違規備案的兩個磷化工項目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處理,但荊門市仍然不汲取教訓,不顧整改方案中“嚴禁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銨等產能過剩行業和重污染產業違規新增產能,對符合政策的結構調整項目必須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的明確要求,在未進行產能置換的情況下,違規審批湖北世龍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年工業磷酸銨建設項目、湖北鄂中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萬噸/年工業級磷酸一銨項目。鐘祥市發改局于2017年為上述項目頒發投資項目備案證,荊門市環保局于2018年批復兩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目前兩個項目均已完成建設前期準備工作。
(三)磷石膏渣場整治不到位,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荊門市磷石膏渣場整改敷衍應對,污染防治措施長期不到位,全市14個渣場有11個不同程度存在防滲、截洪和防揚散設施不完善等問題。荊門市鄂中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總部磷石膏渣場污染問題,2016年鐘祥市環保局就對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但直至本次督察時仍未完成整改,污染十分嚴重,現場觸目驚心。
圖1 荊門鄂中公司磷石膏渣場至今仍未整改到位
京襄化工磷石膏渣場防滲防漏措施不完善,滲濾液和磷石膏直接進入下游農田;科海化工渣場長期管理不到位,周邊2017年、2018年地下水監測總磷濃度分別為17.6 mg/L、16.8mg/L,是對照井背景值的400多倍;辰澳科技磷石膏渣場防滲防漏措施不完善,經督察組現場采樣檢測,相鄰池塘水體pH值為3.66,已呈強酸性,總磷濃度高達172mg/L。
圖2 磷石膏渣場“三防”措施不到位
圖3 磷石膏渣場滲濾液未有效收集
圖4 滲濾液和磷石膏流失進入渣場外池塘
從各類環境監測數據看,荊門市磷石膏渣場周邊地下水和地表坑塘總磷普遍超標,氟化物和氨氮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標情況,而這些渣場均分布在漢江荊門段及其主要支流浰河沿岸,對漢江水質安全造成不利影響。近年來,磷已成漢江干流的主要污染因子,且總磷濃度仍呈逐年上升趨勢。
三、原因分析
荊門市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整改責任一下了之、一推了之,對整改工作落實情況不檢查、不督促,對督察整改銷號把關不嚴,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鐘祥市黨委、政府對推進督察整改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堅決,等待觀望、敷衍應對,直至2018年7月之后才真正啟動磷化工企業專項整治,導致整改進度嚴重滯后,環境污染十分突出。
荊門市發改、環保等部門頂風而上,違背湖北省有關產業政策和整改方案要求,在未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要求的情況下,違規審批磷銨項目,存在亂作為問題。督察組將進一步核實情況,并要求湖北省有關方面依紀依法查處整改到位。
引用新聞資訊來源: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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