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典型案例通報(十七)丨 遼寧鞍山市監管不力 大量油泥油渣傾倒坑塘污染嚴重
一、基本情況
鞍山市臺安縣地處遼河三角洲腹地,是遼河油田重要采油區之一。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大量“土小煉油”企業成為臺安縣鄉村經濟支柱產業。199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對土法煉砷、煉汞、煉鉛鋅、煉油等“十五小”企業,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或停產。
20多年過去了,臺安縣仍有“土小煉油”企業從事違法生產活動,大量煉油廢渣和油泥被非法傾倒在村邊魚塘或田耕地頭。同時,仍有不法分子為謀取私利,長期將外地油泥油渣非法運至臺安縣傾倒,嚴重污染周邊生態環境。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將煉油產生的油泥、油渣列為危險廢物,對其運輸、貯存、處置作出了嚴格規定。2017年4月,全國開展納污坑塘全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臺安縣發現14個油泥油渣坑塘;同年5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遼寧省,在臺安縣又新發現4個油泥油渣坑塘。
2017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向遼寧省反饋指出,遼寧省存在危險廢物存量大、環境隱患突出等問題。
圖1 高力房鎮太平村2個油泥油渣坑塘緊鄰農田和居民區
二、存在問題
(一)取締關停“土小煉油”不堅決、不徹底
根據臺安縣2017年4月30日《臺安縣納污坑塘排查臺賬》,14個坑塘均為小煉油廠非法傾倒的廢油污。調閱資料顯示,從2014年至2017年間,臺安縣累計發現并辦理10起油泥油渣環境污染案件。如此嚴重的油泥油渣污染和頻發的非法傾倒問題,卻沒有引起鞍山市及臺安縣的充分重視,既未采取措施打擊非法行為,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無害化處理。
調閱資料發現,高力房鎮大高村、棗木村2家小煉油廠非法排放危險廢物兩起案件,分別由臺安縣環保局于2014年11月和12月移送鞍山市公安局,但直到2016年6月25日,臺安縣政府才依法實施關閉。黃沙坨鎮四家子村1家小煉油廠在廠區外滲坑中非法排放危險廢物案件,由縣環保局2015年10月移送鞍山市公安局,至今沒有處理結果。
圖2 小煉油企業及其傾倒的油泥(2018年11月)
(二)油泥油渣坑塘環境風險十分突出
經調閱臺安縣公安局有關資料,從1998年到2017年3月,非法傾倒油泥油渣等危險廢物行為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督察組現場調查發現,2017年以來,臺安縣境內發現油泥油渣坑塘共計19個。全縣油泥油渣坑塘總面積達15993平方米,估算體積為23430立方米,總量約3.5萬噸。
這些非法傾倒的油泥油渣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2018年7月28日,沈陽化工研究院出具的《臺安縣存量油泥(渣)初步勘察與工作建議》指出,臺安縣部分油泥油渣坑塘存在未做防水處理、未建圍壩、存儲油泥高于水平面等問題,隨時有外泄風險。特別是一些儲坑表面含有大量油水混合物,一些儲坑油泥包裝袋脆化易碎,有的存儲地點甚至已封土回填,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圖3 油泥油渣坑塘(2018年11月)
(三)油泥油渣坑塘污染整治不力
2017年10月,臺安縣出臺《納污坑塘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建設暫存池,將危險廢物全部集中暫存。但是直到2018年11月“回頭看”時,臺安縣僅完成兩個坑塘油泥油渣的轉移暫存,進度十分滯后。
《方案》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高力房鎮紅旗村徐志坤小煉油廠,物主王義滿1處納污坑塘的治理任務,并實現銷號;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另外4個坑塘的治理銷號;其他坑塘應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銷號。但是直到“回頭看”時,19個納污坑塘均未完成銷號。
圖4 正在清理中的油泥油渣(2018年11月)
三、責任分析
鞍山市及臺安縣對“土小煉油”取締關停不力,日常監管嚴重缺失,相關部門對“土小煉油”及其違規傾倒油泥油渣問題熟視無睹,長期不作為、慢作為。
臺安縣黨委、政府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導致油泥油渣坑塘整治工作嚴重滯后,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要求遼寧省及鞍山市盡快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早徹底消除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對存在失職失責的,依紀依法查處問責到位。
引用新聞資訊來源: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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