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典型案例通報(九)丨 遼寧綏中縣政府編造文件虛假整改
一、基本情況
2017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葫蘆島市綏中濱海經濟區管委會(現更名為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違法將39.6公頃沿海灘涂轉讓給佳兆業公司等3家企業用于房地產開發,綏中縣國土資源部門為其辦理土地使用證。為此,遼寧省整改方案明確,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研究修改規劃方案,并停止相關項目建設。2018年6月,遼寧省上報整改落實情況稱,綏中縣已暫停規劃執行,佳兆業、宏躍酒店等違規圍填海項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設。
然而2018年7月,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抽查發現,佳兆業秦漢商業街和宏躍酒店項目并未停止建設,違法違規開發活動仍在進行。其中,佳兆業秦漢商業街項目已經基本建成,并具備營業條件;宏躍酒店會議中心建設項目1至8號樓主體已經封頂,正在進行外墻施工。為此,2018年9月,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葫蘆島市及綏中縣督察整改整改情況弄虛作假、上報情況嚴重失實等問題。
二、存在問題
(一)蓄意編造公文應對檢查
2018年3月30日,為應對上級檢查,綏中縣向葫蘆島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關于佳兆業地產(綏中)有限公司、綏中亞勝置業有限公司和葫蘆島宏躍集團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況的報告》,謊稱該縣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發了關于對沿海圍填海開發企業暫停規劃執行、停止建設的通知。
2018年4月,葫蘆島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綏中縣政府提交佳兆業等3家企業督察整改材料。經綏中縣時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縣長提議、時任綏中縣縣長同意,綏中縣政府臨時編造《綏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文件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8日,簽發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7日。該文件聲稱“縣及新區國土部門對涉及占用海域的項目正在辦理手續的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已辦理相關手續、未供地的項目停止供地”。此后,綏中縣委、縣政府在向省、市有關部門匯報時均強調該縣于2017年8月28日印發綏政發〔2017〕49號文件,已對沿海開發企業暫停規劃執行、停止建設。
圖1真假兩份綏政發[2017]49號文件
但經核實,一個綏政發〔2017〕49文號,卻匹配兩個完全不同的文件。一個名為《綏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另一個名為《綏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綏中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細則)試行的通知》。從調查情況看,《綏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這個文件,是臨時編造、偷梁換柱、對應檢查的假文件。
(二)暗中為違法項目建設開綠燈
督察發現,在實際整改工作中,綏中縣政府不僅不落實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進違法圍填海項目建設。2017年11月7日,時任綏中縣縣長、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開主任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佳兆業商業街項目未批先建問題,同意佳兆業商業街項目進行防水施工建設,并議定“由新區住建局等部門共同負責為佳兆業商業街項目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且“對該項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處罰”等事項。
圖2 東戴河新區管委會專題主任辦公會議紀要
本應研究推進中央環保整改,并叫停違法圍填海項目的會議,卻研究如何推進佳兆業商業街項目。綏中縣政府、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對整改工作陽奉陰違,導致佳兆業商業街項目、宏躍酒店項目持續頂風施工建設。
(三)縱容違法圍填海項目頂風建設
按照遼寧省整改方案要求,綏中縣應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并停止相關項目建設。但實際上,在綏中縣政府的支持下,宏躍酒店項目和佳兆業商業街項目并未停止施工。督察組查閱宏躍酒店項目施工記錄發現,2017年5月至11月、2018年5月至7月,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均存在施工行為。2018年7月現場檢查時,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項目主體建筑已經封頂,正在進行外墻施工。
圖3 2018年7月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8號樓項目正在施工
根據佳兆業旅游開發公司有關人員介紹,佳兆業商業街項目在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及之后一直存在施工活動。衛星圖片顯示,2017年5月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時佳兆業商業街項目剛剛開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針對督察反饋問題和遼寧省整改要求,該項目不僅沒有停工整改,而且進一步加快施工進度。2018年7月現場檢查時,該項目正在施工,已具備營業條件。
圖4 2017年5月和11月佳兆業商業街項目衛星圖片
圖5 2018年7月佳兆業商業街項目正在施工
三、原因分析
督察認為,綏中縣虛假整改問題,反映出當地黨委、政府“四個意識”不強、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態度不堅決,甚至目無法紀,陽奉陰違;反映出綏中縣一些領導干部法紀觀念淡薄,工作作風不實,不講政治、不守規矩,對上說一套、對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為生態環境保護違法違規行為的幕后推手。葫蘆島市黨委、政府作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責任主體,部署推進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對綏中縣假裝整改、說一套、做一套行為失察,存在失職失責問題。
針對綏中縣暴露的問題,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出臺《遼寧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問責辦法(試行)》。目前,遼寧省及葫蘆島市紀委監委已對包括綏中縣時任縣長在內的23名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啟動問責程序;佳兆業商業街、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等違法建筑已實施拆除。
引用新聞資訊來源: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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