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海拔最高飲用水水源地立牌保護,飲用水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無死角
底白字、漢字藏文、舉報電話、法律規定……這是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政府制作的“水源地源頭保護區”標志牌的文字。根據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豎立標志牌。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11月1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那曲市那曲河水源地這塊保護牌是我國地處海拔最高的一塊保護牌。由此,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已經實現了31省市區全覆蓋。
經國務院批準,從今年3月開始,生態環境部牽頭與水利部一起對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項目進行清理整治。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其他省份地市級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共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276個地市1586個水源地的6251個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針對這些環境違法問題,生態環境部調集全國執法人員先后開展了兩輪專項督查。同時,有些省司法機關積極配合這項整治行動。據他介紹,吉林省檢察院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飲用水水源地污染問題,出臺《關于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的實施方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保護水源地公益訴訟監督行動。
這位負責人說,截至10月25日,31省區市已關閉、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180個,治理解決工業企業污染問題792個,有效整治碼頭和道路交通穿越問題686個,推動解決農村農業面源污染問題2260個。他指出,飲用水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整治行動以來,一大批影響水源地安全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同時,在今年需要完成整治的1586個水源地6251個問題中,517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3%,達到序時進度的要求。上海、寧夏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環境整治相關任務;湖南、山東、浙江、青海、湖北、陜西6省份任務完成率達到90%以上;新疆、福建、河北、四川、河南、甘肅、云南、內蒙古、海南、廣西、安徽、西藏12省份任務完成率均在80%以上,基本達到序時進度的要求。
從各地市情況看,接近1/3的地市(79個)已完成全部整治任務。其中,長江經濟帶11省份中,湖南長沙等40個地市及其所屬縣區已完成縣級及以上水源地整治任務;其他20省份中,河北邯鄲等39個城市已完成地市級水源地問題整治。
這位負責人說,各地還按要求在當地黨報和政府網站開設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專欄,公開排查發現的問題清單和整治工作情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眼下,距離今年年底不足70天,余下問題多是一些‘硬骨頭’,按期完成任務十分艱巨。”他說,目前,還有黑龍江、貴州、廣東、江蘇、山西、江西、天津、北京、重慶、吉林、遼寧11個省份違法項目清理整治完成率未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其中,黑龍江、貴州兩省任務完成比例不足70%,按期完成任務十分艱巨。貴州六盤水、甘肅臨夏等3地市尚未完成任何一項整改任務;貴州貴安、安順、黔東南,黑龍江雙鴨山、哈爾濱、七臺河,廣東茂名、河源、云浮,江西鷹潭,安徽阜陽,新疆阿勒泰,內蒙古包頭,江蘇揚州14個地市任務完成率不到50%。
此外,全國還有6省區仍有超過50個以上的違法項目未完成清理整治,其中,廣東最多有253個,其次是江蘇(88個)、云南(78個)、廣西(78個)、江西(68個)、貴州(58個)。
針對飲用水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整治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說,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各地按照全面實施清理整治、逐一核查銷號的要求,緊盯時間節點、任務分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推動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水源地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取得扎實成效。
引用資訊來源:法制日報 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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