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為開發活動設定生態環境承載上限
“西藏把保護生態作為社會發展的底線、紅線、高壓線,探索設定并嚴守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資源消耗上線,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副巡視員稅燕萍19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當日,西藏召開《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白皮書(簡稱白皮書)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
稅燕萍表示,中共十八大以來,西藏先后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等60余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據了解,西藏始終把保護好占據三分之一國土面積的自然保護區作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由此,建立了環保督察體系、全程監管體系。稅燕萍認為,這實現了從督企到督政的轉變,強化了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監管。
白皮書中提到,目前,青藏高原自然保護地體系正由以自然保護區為主體向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轉變。對此,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宗嘎表示,國家公園是中國自然保護地最重要的類型之一,具有國家代表性的大面積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羌塘、珠穆朗瑪峰、雅魯藏布大峽谷等中國國家級保護區均符合建立國家公園的相應條件。下一步,西藏將推進國家公園建設。
自去年,西藏通過實施“兩江四河”(雅魯藏布江、怒江、拉薩河、年楚河、雅礱河、獅泉河)流域造林綠化、重點區域生態公益林建設、防護林體系建設、退耕還林、防沙治沙等工程,包括封山育林在內,年均造林任務約100萬畝。
截至今年6月,西藏完成了“十三五”期間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無樹村、無樹戶”的目標任務。
宗嘎表示,2004年以來,西藏享受中央財政補償的公益林面積達到1011.27萬公頃,13年累計投入達93.5億元人民幣。在最近一個監測期,西藏森林面積增加了19萬公頃,森林蓄積增加了2047萬立方米,荒漠化土地面積減少了1.36萬公頃,沙化土地面積減少了3.5萬公頃。
(資料內容來源: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登載此文出于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 聯系我們
-
- 全國統一服務熱線
400-086-0510- 企業郵箱
251677379@qq.com - 全國統一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