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萬年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問題引關注
企業環境問題整改不到位,所在地政府敷衍整改、回避問題,不落實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6月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江西瑞金萬年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并提出整改要求。這個在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今年督察“回頭看”期間頻頻被投訴的問題,有了處理進展。
2018年6月1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西首日,就接到4個反映這家企業污染問題的電話投訴。本輪督察“回頭看”中,這個問題成為督察組向江西轉辦的重點案件之一。
事實上,早在2016年8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向江西轉辦的信訪案件中,就包含江西瑞金萬年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瑞金萬年青公司)的有關投訴。
對此,江西省近日即派調查人員趕赴瑞金,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也組織督察人員前往調查。
瑞金萬年青公司位于瑞金市云石山鄉田心村。廠區周邊有居民樓與企業相隔不足百米。居民老朱向督察人員抱怨,晚上被企業生產噪聲吵得睡不著覺。居民梁女士反映,工廠揚塵太大,家里天天忙著搞衛生。
江西省《通報》顯示,瑞金萬年青公司環保問題整改不到位。一是原煤堆場未采取封閉管理措施,原料進出時會造成粉塵無組織排放,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二是未按要求規范建設原煤貯存場所,雨期煤場產生的少量淋溶水未經有效處理,經水溝外排至廠區外農田;廠區內的瑞金萬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存在攪拌車清洗廢水直接從雨水溝外排現象。三是生產時產生的噪聲,對廠界附近居民造成影響。
2016年8月,瑞金市人民政府針對督察組轉辦的有關瑞金萬年青公司的信訪案件,向社會公開發布《瑞金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二十六批70-31號信訪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報告》。
其中提到,“根據該公司的環評報告和實際情況,衛生防護距離600米范圍內原有67戶居民,已搬遷(但房屋未拆除)39戶居民,剩下云石山鄉田心村鹽帳下小組和社公背小組25戶、云石山鄉豐垅村下陂子小組3戶居民尚未搬遷。”
然而,記者日前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赴現場時看到,企業衛生防護距離600米范圍內的居民樓數量也遠超于此。僅廠區南門外一街之隔,就有大片居民區,且建設年限遠早于2016年。
對于居民戶統計數據出入,瑞金市相關負責人近日向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人員坦言,2016年向社會公布的數據“可能不準確,當時負責調查的人報上來給我,我就簽了。”
根據工作部署,今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重點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特別是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其中,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的表現之一,就是層層做匯總,無人核實況。
瑞金市政府在2016年的《報告》中還提出,“已責成瑞金市工信局和云石山鄉政府,將瑞金萬年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衛生防護距離內的住戶逐步拆遷到位。”
然而,將近兩年時間過去了,承諾并沒有兌現。江西省發布的《通報》顯示,2016年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問題后,“企業所在地政府敷衍整改,截至目前萬年青公司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無一搬遷。”
針對瑞金萬年青公司及所在地政府存在的問題,江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要求。
一是企業所在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督促瑞金萬年青公司立即加大整改力度,對原煤堆場采取封閉管理,強化沿途道路降塵措施,加強外排廢水收集處理,進一步減少噪聲,最大限度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二是企業所在地政府制定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計劃,限期完成搬遷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三是贛州市就企業所在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對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力情況進行深入調查,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內容來源:生態環境部,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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