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水源地專項督查第四批環境違法問題42個
文章出處:林夕發表時間:2018-5-30 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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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28日晚,各督查組已對212個地級市報送的1098個水源地3299個問題清單開展了現場核查,并通過12369電話、微信舉報以及衛星遙感監測結果提供的線索,新發現42個問題,主要包括工業企業、農業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
河北省7個問題(涉及石家莊市、邯鄲市、滄州市),安徽省6個問題(涉及合肥市及廬江縣、六安市霍山縣、蚌埠市懷遠縣),浙江省4個問題(涉及衢州市龍游縣、紹興市諸暨市),山西省3個問題(涉及太原市、臨汾市),內蒙古自治區3個問題(涉及赤峰市),云南省3個問題(涉及昆明市、楚雄州雙柏縣、曲靖市師宗縣),遼寧省2個問題(涉及鐵嶺市),湖南省2個問題(涉及岳陽市湘陰縣、邵陽市洞口縣),廣東省2個問題(涉及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2個問題(涉及玉林市、賀州市),四川省2個問題(涉及廣安市華鎣市),貴州省2個問題(涉及畢節市黔西縣、黔東南州從江縣),陜西省2個問題(涉及榆林市),江西省1個問題(涉及南昌市),河南省1個問題(涉及商丘市)。
此次督查發現,安徽省合肥市、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南昌市3個地級城市水源地排查整治不徹底,未按生態環境部要求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級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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