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中思索:機動車限行有沒有道理?
文章出處:煜凡發表時間:2017-1-6 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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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顯示,隨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重污染天氣造訪,不光北京和西安為代表的大城市,連河南新鄉、安陽和三門峽這樣的小城市都紛紛采取單雙號限行。限行限號,堵住尾氣污染,減輕霧霾。初衷自然是好的,可這種措施有用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點創也說說這當中的“理”。
首先,汽車尾氣和霧霾之間到底有多大的關系?
各路專家表示,霧霾和汽車尾氣關系極為密切,機動車尾氣對PM2.5的貢獻率不低于20%,甚至達到30%。實際上,早在2015年,北京的一份調查報告就顯示,PM2.5有六個重要來源,分別是土壤塵、燃煤、生物質燃燒、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工業污染和二次無機氣溶膠,貢獻分別為15%、18%、12%、4%、25%和26%。其中,汽車尾氣及垃圾焚燒僅占4%。
更何況,國內有關霧霾與汽車尾氣關系的說法,最早屬于限購限行城市交管部門的觀點,學界、科研機構及政府其他部門并沒有拿出有關的證據。近日有這么一則消息:中德科學家破解北京霧霾的主要成分來源于硫酸鹽,更是將“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的最后一塊遮羞布扯下。
結論: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系,但關系不大,并非外界所說的是主要元兇。
其次,重度霧霾時,部分地方限行限號合法嗎?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小到個人的言行舉止,大到政府的動作舉措,符合法律規定是前提條件。限行限號有何法律依據?
中國環保在線查詢得知,機動車限行限號最有可能的兩大法律依據為:一是跟車輛和交通有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跟大氣污染相關的《大氣污染防治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條專門規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一章是專門針對車船的“防治機動車船排放污染”,中心意思是規定車船要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
結論:任何對公民權利的限制,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法無禁止便為許可”,相信讀者朋友看到這里,已經有自己的答案。
最后,如果說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系,那關系在哪?
美國加利福尼亞、英國倫敦、日本東京、法國巴黎……發達國家各大都市中,汽車保有量不可謂不大,車齡也不可謂不小,也沒有頻繁出現如中國這樣的霧霾強度和重污染天氣。當然,如果非要說汽車尾氣和霧霾關系很大,也不是不可以,最大的問題可能就出在油品上。
國家在油品升級方面卯足了勁兒,國三國四國五國六,一路升級。早在2014年的315晚會,商用車排放作假便被曝出,整車下線和年檢等環節,不管“國幾”都形同虛設。機動車尾氣檢測數據造假等,也是近年來常常曝出的新聞。
結論:機動車油品質量跟霧霾還有有關系的,但檢測數據弄虛作假,害得所有的機動車一同背了霧霾元兇的“黑鍋”。
從目前各大城市在霧霾嚴重時候的單雙號限行小轎車來看,效果并不明顯,治理霧霾還是得靠大風或下雪。所以,僅僅想通過限號等行為,解決已經因為城市發展而飽和數倍的環境問題,是不現實的。
那該怎么辦?從長計議,堵住霧霾形成的真正源頭,譬如工業排放、揚塵、散煤燃燒……而不是撿機動車這顆“軟柿子”來捏。更何況,霧霾天紅頭文件限行限號這種事,并沒有確切的法律依據。
各路專家表示,霧霾和汽車尾氣關系極為密切,機動車尾氣對PM2.5的貢獻率不低于20%,甚至達到30%。實際上,早在2015年,北京的一份調查報告就顯示,PM2.5有六個重要來源,分別是土壤塵、燃煤、生物質燃燒、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工業污染和二次無機氣溶膠,貢獻分別為15%、18%、12%、4%、25%和26%。其中,汽車尾氣及垃圾焚燒僅占4%。
更何況,國內有關霧霾與汽車尾氣關系的說法,最早屬于限購限行城市交管部門的觀點,學界、科研機構及政府其他部門并沒有拿出有關的證據。近日有這么一則消息:中德科學家破解北京霧霾的主要成分來源于硫酸鹽,更是將“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的最后一塊遮羞布扯下。
結論: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系,但關系不大,并非外界所說的是主要元兇。
其次,重度霧霾時,部分地方限行限號合法嗎?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小到個人的言行舉止,大到政府的動作舉措,符合法律規定是前提條件。限行限號有何法律依據?
中國環保在線查詢得知,機動車限行限號最有可能的兩大法律依據為:一是跟車輛和交通有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跟大氣污染相關的《大氣污染防治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條專門規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大氣污染防治法》有一章是專門針對車船的“防治機動車船排放污染”,中心意思是規定車船要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
結論:任何對公民權利的限制,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法無禁止便為許可”,相信讀者朋友看到這里,已經有自己的答案。
最后,如果說汽車尾氣和霧霾有關系,那關系在哪?
美國加利福尼亞、英國倫敦、日本東京、法國巴黎……發達國家各大都市中,汽車保有量不可謂不大,車齡也不可謂不小,也沒有頻繁出現如中國這樣的霧霾強度和重污染天氣。當然,如果非要說汽車尾氣和霧霾關系很大,也不是不可以,最大的問題可能就出在油品上。
國家在油品升級方面卯足了勁兒,國三國四國五國六,一路升級。早在2014年的315晚會,商用車排放作假便被曝出,整車下線和年檢等環節,不管“國幾”都形同虛設。機動車尾氣檢測數據造假等,也是近年來常常曝出的新聞。
結論:機動車油品質量跟霧霾還有有關系的,但檢測數據弄虛作假,害得所有的機動車一同背了霧霾元兇的“黑鍋”。
從目前各大城市在霧霾嚴重時候的單雙號限行小轎車來看,效果并不明顯,治理霧霾還是得靠大風或下雪。所以,僅僅想通過限號等行為,解決已經因為城市發展而飽和數倍的環境問題,是不現實的。
那該怎么辦?從長計議,堵住霧霾形成的真正源頭,譬如工業排放、揚塵、散煤燃燒……而不是撿機動車這顆“軟柿子”來捏。更何況,霧霾天紅頭文件限行限號這種事,并沒有確切的法律依據。
文章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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